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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州区对一未备案托育机构开出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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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SE7 2022-4-24 09: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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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州区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对一家未备案托育机构做出处罚决定,这也是我区开出的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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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在开展托幼机构监督检查时发现,我区某幼儿园招收了15名3岁以下幼儿,其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含有“托育服务”项目,但未向辖区卫生健康局申请托育机构备案,不能出示备案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幼儿园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尽快完成托育机构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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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9年10月,国家卫健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制定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对托育机构的设置要求、场地设施、人员规模等作了详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托育机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托育服务,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法治安州

云霓儿 2022-4-25 20:20: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一定要按规章办事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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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一刀 2022-4-26 08:42: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属于工作失误了!!必须要严谨呵!!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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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jkm 2022-4-26 11:50: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必须发啊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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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jkm 2022-4-26 11:50: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必须该罚就罚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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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2-5-15 13:20:06 | 来自四川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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