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绵阳公安交警支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路面易肇事肇祸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对企业所属车辆存在多次严重超载、超速等重点违法行为经处罚后仍未整改的企业负责主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现对9月处罚的相关企业予以曝光。 被罚企业:绵阳骏达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所属车辆近三月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超载违法行为12起、超速违法行为1起、闯红灯违法行为1起,存在企业名下所属车辆超载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后仍然未整改现象。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对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行政处罚3000元。
被罚企业:绵阳联江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所属车辆近三月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超载违法行为7起、超速违法行为1起,存在企业名下所属车辆超载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后仍然未整改现象。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对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郭某行政处罚2000元。
被罚企业:绵阳蜀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所属车辆近三月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超载违法行为13起、疲劳驾驶1起、超速违法行为2起,存在企业名下所属车辆超速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后仍然未整改现象。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对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某行政处罚5000元。
被罚企业:绵阳地荣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所属车辆近三月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超载违法行为14起、闯红灯违法行为2起,存在企业名下所属车辆超载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后仍然未整改现象。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对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某行政处罚3000元。
绵阳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记者:谢斌 编辑:曾秀云 责编:王跃璇 审核:冯宝安 校对:陈天罡 通讯员:汤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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