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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发布《致食品摊贩经营者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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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31 09:3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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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关每个人
青少年儿童更是重点保护对象
学校周围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吗?
摊贩不能经营哪些食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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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
《致食品摊贩经营者的告知书》

告知书明确:
禁止食品摊贩经营下列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从事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应当到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并在划定的区域和时段经营,不得到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外50米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

《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营造健康、有序、和谐的食品安全环境

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从事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应当到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依法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登记卡不得转让、出租、出借、伪造、涂改。


二、从事食品摊贩经营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并与《食品摊贩登记卡》一并悬挂公示在摊位显著位置。


三、严格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划定的区域和时段经营,不得到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外50米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四、采购来源合法、质量合规的食品原料,并索取留存供应方资质和票据,做到来源可追溯。


五、从事食品经营所使用的容器、工具、设备、食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毒、无害并保持清洁。


六、禁止食品摊贩经营下列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现制乳制品;国家和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

食品安全无小事
市民如发现以上违规行为
可拨打12345和12315投诉
也可以留言区告诉小绵哦

绵报融媒记者 郑金容

编辑:陈亚妮 校对:朱雅馨 审核:刘益 黄小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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