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2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董正红的绵阳市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韦为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晓林为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果为绵阳市统计局局长;
陈旭为绵阳市经济合作局局长;
段光艳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免去
周捍东的绵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
马翰霖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廖小军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董小萍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伍静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兵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钟明宪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赵均均的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马翰霖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廖小军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董小萍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伍静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兵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钟明宪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均均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永兴人民法庭庭长;
冯凤琼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高艳辉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李成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顾万彬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顾万彬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杨辉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俊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