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联动,深化“县管校聘”改革。
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县域内教职工编制总量并动态调整,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统筹使用学区内教职工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统一核定各学区教职工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教育主管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结合学区内各学校的学生规模、教学实际等情况,细化岗位设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学区中心校统筹共同体成员学校教师资源,统一组织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统筹考虑教职员工的年龄、教龄,做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政策和农村教师职称评聘等优待政策的衔接工作。
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对在学区内跨校任职任教并取得良好业绩的教师校长,评优时给予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