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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州这人收留未成年人进网吧?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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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7 11:3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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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为大家带来案例的是

收留未成年人进网吧?

严惩!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绵阳市安州区文广旅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安州区黄土镇某网吧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场所内有三名未成年人正在上网。执法人员随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制发《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网吧现场负责人蒋某接受进一步调查问询。后经立案、未成年人信息核实,最终给予该网吧“责令停业整顿15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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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本案处罚标准依据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罚则第三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第(二)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本案该网吧现场负责人在明知营业场所内禁止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此三名上网人员身份证显示未成年且无法进行身份验证的情况下,依然为其违法开通上网账号上网,既严重影响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同时,也危害到了未成年人思想健康成长。通过此次行政处罚,蒋某深刻认知到行为的违法性,并表示严格整改,今后不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始终践行“维护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发展”的工作职责,运用法律为安州区文化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安州区文广旅局、法治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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