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9月21日,安州区河清镇永河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薛某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称其社区居民刘某在路上行走时,被廖某驾驶无牌两轮电动车撞倒,造成刘某头部重伤。刘某与廖某私下多次协商无果。因刘某系五保户,且无近亲属,故居委会副主任薛某代其申请法律援助。 安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查阅了申请人刘某的证明材料,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立即指派援助律师刘洋承办此案。了解具体案件经过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了刘某能尽快拿到赔偿款,选择走调解途径。经咨询法医,刘某的伤残情况符合十级伤残标准。
9月23日,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律师前往河清镇司法所进行调解。秉承友好协商、共建和谐、节约司法资源的原则,双方最终按照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完成支付。事后,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并对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律师表示感激。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法治安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