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不区分初中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笔试一律使用规范汉字答卷。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下午《专业知识笔试》。
笔试地点:拟定在报考岗位所属市(州)政府所在地,以准考证中明确的地点为准。
(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报考2023年特岗教师的所有考生均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145号)进行命题和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
(三)专业知识笔试
报考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报考道德与法治岗位的考生参加政治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语文专业知识笔试,报考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考生参加数学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的命题依据及标准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政治时事:年度间国内外重大时事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其中,英语笔试不考听力,数学不分文理。
(四)笔试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考生的笔试综合成绩由《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共同组成,各占50%的分值。缺考、违纪或一门笔试成绩零分的考生不计算笔试综合成绩,不参加笔试成绩排名。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将于2023年7月17日至8月18日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公布。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2023年7月17日至7月18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地市(州)招生**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六)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综合成绩排名,按设岗数的1:3确定,若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排名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未达面试人选数量要求的,在“服从设岗县志愿调配”的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仍未达到面试人数量的,在“服从地区任意志愿调配”的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若仍有未达到面试人选比例规定的岗位,照常组织面试考核。
六、资格审查及面试
面试公告通过参考地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发布。面试报到后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培训、派遣上岗等各环节招聘工作由面试组织单位自行实施。
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对于没有组织本专业知识笔试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等岗位的考生,将加大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和能力考核力度。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招聘总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音乐、体育、美术等岗位面试成绩占比提高到60%,最终以总成绩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