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避免疫情扩散,有效排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0月12日凌晨6时至10月15日凌晨6时,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临时性社会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对下寺镇全域、普安镇全域的临时性管控措施
(一)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全体居民原则居家,非本村(社区)村(居)民原则不得进入,小区(院落)内不闲逛不扎堆不聚集,原则上每户居民每2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出购买生活物资,外出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疫情防控等重要工作的人员,凭通行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严格限制与其他乡镇及周边县区的车辆人员流动,临时性社会管控期间,两镇人员一律不得离开辖区,特殊情况离开辖区的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村(社区)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
(二)开展全员免费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本区域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照所在乡镇、村(社区)通知,前往指定地点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坚持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检测完毕马上返回住所,不得在外逗留,对漏检人员将实施赋码管理。采取临时封闭管理的区域和居家隔离人员按相关防控管理规定执行。
(三)强化交通管控。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防疫、应急运输的相关车辆,凭通行证通行,其他车辆禁止上路通行。调整公交运营频次,巡游出租车不停运,严格司乘人员核酸管控要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四)规范行业场所管理。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不提供堂食、只提供外卖)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各类会议、培训、演出、比赛、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各类娱乐场所、公共文体场所、景区景点等暂停开放营业。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各类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实施封闭管理。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管理,非寄宿制学校实行线上教学。
(五)严格门诊就诊管理。暂停个体门诊部、个体诊所营业,暂停日常门诊和健康体检业务,保留急诊和发热门诊、分娩、血透、放化疗、手术等急危重服务科室。红黄码病人按规定到辖区红黄码定点医院就诊。有紧急就医需求的,报村(社区)同意后凭有效证明,可以乘坐私家车前往就诊,原则上陪同人员不超过1人。
(六)全力保障群众基本需求。商超、农贸市场等保供场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测温、扫查码、戴口罩、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措施。加强区域内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人及重疾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带着感情做好就医及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七)切实维护生产秩序。保障市民生活和城乡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气、燃油、通信、环卫、粮油肉菜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可开展正常生产经营。
(八)严格党员干部管理。辖区各级党政机关、县属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双报到”要求,除承担疫情防控和单位值班工作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就地就近转化为村(社区)志愿者,主动参与村(社区)防疫工作、志愿服务和敲门行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原则居家办公,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疫情防控等重要任务的工作人员凭通行证或单位证明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通行。
二、其他乡镇临时性管控措施
(一)临时性管控主要交通要道。凡进出乡镇的汽车站、国省干道等一律进行管控,坚持非必要不离开;确需外出的,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严格做好个人防控。乡镇之间禁止一切车辆人员流动。
(二)开展全员免费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按县指挥部要求,就近、错峰参加核酸检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间距,未在规定时间内检测的一律赋应急黄码。
(三)暂停非生活必须场所营业。所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棋牌室、洗浴中心、茶馆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房、体育馆及各类培训、中介机构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室内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剧本杀等)暂停营业。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管理,非寄宿制学校实行线上教学。其他场所严格落实扫码验卡、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四)严控人员聚集。不举办群体性活动,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暂停文艺演出、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实施“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餐饮场所禁止堂食,可提供外卖。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暂停一切宗教活动。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时刻增强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故意隐瞒、造谣传谣、拒不配合防控措施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市民群众如有需要,请致电0839—6603859(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理解、支持、配合,让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同守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