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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转发涉疫谣言,绵阳2人被警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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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 08: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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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晚游仙公安接网友举报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绵阳小枧镇有一新冠确诊患者”并被其朋友转发扩散引起部分群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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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小枧派出所查证核实该信息系谣言发布者小陈(化名)因路过小枧建兴路时遇见有群众排队做核酸检测便主观猜测“小枧有新冠疫情确诊病例”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不实信息
目前游仙公安已依法对发布者小陈及其二次转发扩散的朋友小刘(化名)以涉嫌散布涉疫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进行了行政处罚两人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立即删除了相关不实言论

科学防疫,人人有责
1.自觉**谣言、负能量言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自觉增强底线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守法用网、文明上网。对于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做“防控疫情”的网络文明使用者
自觉**、反驳网络上的不科学、不文明言论。不随意转发网络平台中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信息。
3.正确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
面对疫情要保持冷静理性,主动向家人、亲友传递正确、官方的疫情、防疫信息。自觉规范网络行为,积极弘扬正能量,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4.对未经正式发布的消息,不轻信不盲从
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理性对待,不轻信、不盲从、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
相关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提醒大家:请关注官方**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来源:游仙公安、绵阳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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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 21:14: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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