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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田某金,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现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
日前,四川绵阳江油法院执行干警将拒执被执行人田某金,拘留送押至市定点拘留场所,并明确告知,如果不限期履行义务,将继续追究其拒执责任。
2021年,被执行人田某金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中,与申请执行人何某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却并未按约履行20万元合同款。
何某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后,执行干警对田某金名下一辆重型油罐车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后2人达成执行和解,该查封车辆即交还被执行人继续运输经营还债。
然而,田某金此后却将车辆变卖且未履行义务。何某得知消息后,心急如焚,立即到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接到申请后,江油法院迅速开展执行研判,联系寻找到被执行人田某金并将其拘留,对其在执行过程中的“老赖”行为以及不诚信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消除其侥幸心理。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最起码的诚信底线。江油法院表示,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将始终保持高压势态,持续加大对逃避执行和拒绝执行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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