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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绵阳市民李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件事:一个用自己照片做头像,微信名甚至朋友圈都一样的“李鬼”冒充自己,以购买产品的幌子在外实施诈骗。“有些人一次就被骗了几十万元,大家一定要小心哦。”李先生希望通过媒体,给大家提个醒。
李先生是一名商人,为了生意来往,在一些网络平台留下了手机号码。今年6月25日,一位来自湖南的许女士通过搜索手机号添加好友,询问投资的事。起初,李先生以为对方找错了人,可当听见自己名字那一刻,他顿时察觉事情没那么简单。
“这个微信不是你吗?这个照片也不是吗?”许女士向李先生发送了和她一直联系那个人的微信头像、身份证照片。“头像的确是本人,但那是很多年前的,我从来没有用过这个头像。我的名字中间是‘粮’,他是‘良’,写错了。”李先生说,除了头像和名字,身份证更不对,“我1979年出生,户籍是三台,但这个身份证是1981年出生,还写的绵阳市市中区人。”李先生说,种种迹象表明,有人在冒充自己。
“看来我真的被骗了,加上周围朋友的,一共是50多万元啊!”许女士告诉李先生,大概半年前,有一名男子在一个微信群中主动加了她。“4月底开始,每天嘘寒问暖,还耐心和我讲解如何挣钱。”许女士说,她和对方平时都是语音聊天,没有留电话,也没有视频过。“根据他提供的名字和照片,我在网上也的确搜到了李先生的信息,再加上对方发给我的假身份证和朋友圈,一下就相信了。”许女士说,当男子邀约一起投资时,她不仅贷款投了20多万元,还邀约了身边的朋友一起。
不仅仅是许女士,李先生说,这几天他先后接到了好几个陌生电话,都是被骗去投资的,“就我晓得的,被骗的钱加起来至少都有300万元。”那到底是谁在微信上冒充李先生?李先生说,“我用许女士发来的微信号搜了一下,这个人也不是我的微信好友。”李先生平时喜欢在社交软件上发表照片和写一点东西,或许骗子就是看到这些东西,就注册了一个微信号,将他的照片作为头像,再把发布的这些文字添加到朋友圈中,以此冒充自己。李先生说,目前受害人已经报警,他也会尽快去派出所备个案,希望案件能早点侦破。采访中记者通过网络查询了解到,用“克隆”他人头像、微信名、朋友圈方式实施诈骗的案例,其实早有发生。2014年10月,央广网就以《微信诈骗又有新伎俩 警惕朋友圈复制头像伪装诈骗》为题,揭露了这种诈骗方式,并用通俗的话称之为“画皮诈骗”。
针对此事,绵报融媒记者采访了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刘杰。“冒充QQ或者微信好友实施诈骗较为常见,第一种是直接**,另一种就是复制他人信息实施诈骗。”刘杰介绍,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微信群或添加附近的人为好友,然后盗取对方在朋友圈发布的照片和信息,获取对方手机通讯录,然后添加对方微信群或者微信好友“借钱”。 那么,怎样防范微信“克隆人”实施诈骗?刘杰给出了建议: 第一步:陌生好友申请不通过,避免嫌疑人复制窃取本人微信名、微信头像、朋友圈等信息。第二步:严守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微信账号密码、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避免被嫌疑人盗取微信号。第三步:遇到微信好友求助,一定要电话核实或当面核实,谨记微信昵称、头像、朋友圈均可篡改。
最后也要提醒大家 在网络社交时 要提高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 对于微信好友提出钱财往来等要求 一定要打电话进行核实确认 不要轻易做出转账汇款决定
对这件事 你怎么看? 有没有中招了的朋友 留言区讲讲给大家提个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