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意从事网约车行业的企业和个人应当及时认真开展市场调查,审慎选择从业方式,避免掉入租车之“坑”、收入之“坑”、汽车金融之“坑”。
◆ 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和自行承担的风险进行详细了解,注意防范各种形式的变相补充条款中合同陷阱及“以租代购”“低价购车”“以购代租”等风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避免后续发生纠纷时**困难。
◆ 要详细了解平台接入、派单及收益分配规则,认真分析订单的成本和盈利,掌握网约车市场经营状况,选择一家适合的平台并做出理性的选择。
◆ 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车辆应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应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通过已在我市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提供信息对接开展客运服务。
◆ 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从事网约车营运,或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的,均为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绵阳市交通运输局为绵阳主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办理的法定机构。请勿相信任何第三方关于办理网约车证件的任何广告资讯及承诺,应当通过正规途径办理网约车有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