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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市场主体政策奖励申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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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3 11: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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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根据《关于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绵安委办发〔202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市场主体政策奖励申报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安州区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且满足《关于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绵安委办发〔2022〕6号)以及《安州区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白卡》(绵安市主办〔2022〕1号)相关条件。


二、申报资料


1.《绵阳市安州区2022年度市场主体政策奖励申报表(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税务登记证明;

4.《安州区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白卡》(绵安市主办〔2022〕1号)中相应条款中要求的申报材料。


三、奖励标准


1.新增注册个体工商户已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正常生产经营满一年的经申报认定给予200元/户奖励,正常生产经营满两年的,经申报认定再给予300元/户奖励。


适用范围:2022年1月1日起在安州区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且满足以上条件和附则条款。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注册地所在乡镇出具的正常生产经营证明;

(3)其他相关材料。


受理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和行政审批股(咨询电话0816-4337365)


2.对新增注册企业已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且依法缴纳税款(实现经营性税收)、正常生产经营满一年的,经申报认定给予1000元/户奖励,正常生产经营满两年的,经申报认定再给予2000元/户奖励。


适用范围:2022年1月1日起在安州注册登记且工商注册、统计关系、税收解缴均在安州区并依法经营的企业,且满足以上条件和附则条款。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申报企业根据主营业务申报至相应行业主管部门)。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增值税);

(3)注册地所在乡镇出具的正常生产经营证明;

(4)其他相关材料。


受理单位:

区工信科技局工业运行股(咨询电话:0816-4367602)

区教体局规划基建财务股(咨询电话:0816-4339195)

区财政局金融协调股(咨询电话:0816-4338651)

区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咨询电话:0816-4338321)

区生态环境局审批股(咨询电话:0816-4326652)

区住建局建管股(咨询电话:0816-4338165)

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和农村改革股(咨询电话:0816-6155881)

区商务局市运股(咨询电话:0816-4632855)

区文广旅局产业发展股(咨询电话:0816-4336302)

区卫健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管股(咨询电话:0816-4339182)

区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和行政审批股(咨询电话:0816-4337365)


3.2022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办理“个转企”:转型为独立法人企业的,已办理注册登记且依法缴纳税款(实现经营性税收)正常经营满1年,一次性奖励2万元;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已办理注册登记且依法缴纳税款(实现经营性税收)正常经营满1年,一次性奖励2000元/户,正常经营满2年,经申报认定再给予奖励3000元/户。


附件1.绵阳市安州区2022年度市场主体政策奖励申报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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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印发《关于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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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关于印发《安州区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白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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